Saturday, March 14, 2009

小風波

跟朋友飯聚,因為4人裡有3人都遲到,而且是遲差不多一樣的時間,所以最早到達的1位不愉快。大家都到了聚集處,一開步,她便一個箭步的走,在人多的街上跟本追不到,我也不怎用力去追。到達餐廳更一言不發,全晚沒跟我們交談討論席中一位明年出嫁的好友的婚事,更提早離去。看著她,我又好想笑,好像看到10年前的自己。我們跟她道歉,她說她不是嬲,是很累也要時間平伏心情(?),而且更拿出上年我罵她們3人的事來"說"(容許我說白點,是單打我!),但我心想兩件事不能這樣直接比較(況且,上次無人向我道歉,我是否都應該拿出來"說"一下呢?頂!)。ok...係唔係嬲自己知就得啦。

我呢,其實不太喜歡別人遲到多過15分鐘的,我會黑面一會然後忘記,否則就顯得自己太小氣了。也不會不饒恕或死都不跟遲到的人做朋友,因為這樣我應該真的沒朋友。我會早到,也會偶爾遲到,當然,是看對象才敢囉!但通常遲到的話不超過15分鐘,而預知遲到前也會提早申報,好讓對方有個心理準備。否則,我會心虛。說真心的一句,遲到的人是知道自己會遲到的,到最後一分鐘,甚至更遲才通知別人,那是很討厭的行為。早點通知早點說對不起,對方心裡有了準備便沒那麼火大,見到面時氣氛會沒那麼尷尬的,信我!

其實,跟這幾位朋友相識已久,真的好了解大家遲到的習性,現在我只是學乖了,出門前會先打電話確定其他人都能到達並預計她們什麼時候到達,我才出門。不過這次我是有做的不足,欠一個人沒打電話,就是最早到那位,所以我遲了出門她就白等了。

我認為吸取教訓是很重要的。否則,我也會是白等人家的一個。而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正視一下問題,以後不要遲到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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