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我是那種喜歡一出街就做晒要做的事的人。
或者是,一出街,未到最後的時間都不捨得回家。
於是好耐無見的我們(carmen & queenie),三個人由未到六點見到晚上十一點幾才捨得回家。
食兩個多小時飯,食一小時多的糖水,在店舖差不多關門的時間仍逛了差不多一個鐘!
似乎是我們都未捨得離開(人家兩位美女第二天不用上班,當然啦!)。
然後,過程中,我發現,是我變了比以前虛榮得多?
還是我本來就太不懂精打細算?
嗯,值得研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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