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y 17, 2009

當我們拍拖

寫了那兩篇關於那個同學的事之後,忽然覺得,自己很像個惡魔。自知平日的自己真身已不是人見人愛,對於不友善的人也很多時會以牙還牙,但寫blog也寫得這麼狠,好像在趕客?!

或者是他真的太好,也許是我太怕麻煩。總之,大家只是同學,就做同學吧。由同學成為朋友,不是每個人也可以的。我是這麼認為。

曾經,有追求者每天早上打電話來叫我起床上班,又跟我談什麼跟什麼。天呀,一大清早我怎會有心情談心呢?趕這樣那樣又爭廁所,我有三頭六臂嗎?根本就沒有聽他說的內容,只會隨口哦哦哦係係係。後來,應該打了沒有三天,就被我罵了他,要他以後不要再在早上打來。

有時我覺得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,有時也懷疑自己要的應該這樣那樣麼?但重點是,我自知不是個好人,明眼人一看就知。真可以這樣那樣的任我選?人家好人好者總犯不著去選個不好的人吧?

於別人眼中,有時我像個純情得沒有戀愛經驗的女生(?),有時又像個拍過很多次拖或有個感情很好的男朋友的女生(?),因為別人都笑我笑的時候像蜜運中(?)。超極端!我沒說謊,而且也真的不明白為何會給人這種感覺啊。

我覺得自己做不到一生一世的愛著同一個人。這承諾太沉重了。就是因為太重承諾,才不想到頭來要親手毀了它。

有時也怪不得朋友替我擔心。因為有時我都沒有說我的事給她們知。除非是不經意的輕輕帶過,否則過去了就不想刻意說出來。或者在她們眼中,我是個沒人(敢)追的單身女子。

拍拖,不是想不想的問題,也不是需要不需要,而是心急不心急。我不心急害人。

或者有一天我不會害人,我會再嘗試。

《拍拖》 by 容祖兒
「當我們拍拖 想得到什麽
但你的好處還有許多
就算沒結果(如虛榮之歌)
當假期太多 一個人怎麽渡過
若能在街中挽手
讓知已眼紅我都不錯」

不知為何納納雜雜的寫了許多互不相關的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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